1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具体如下:
1、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2、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3、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4、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家具售后三包规定

在选购家具时需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家具产品的材质、质量和价格,产品的售后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好的售后一定会有的就是“三包”,所谓三包呢,其实就是:包修、包退、包换。
售出的家具合格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三包”服务。“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并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如有企业承诺严于本规定的按承诺办理。
1、修理:售出的家具产品,包修期一年(其中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及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包修期内免费维修,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
2、更换:购货后180天内,同一产品发生可修复的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凭维修记录和有关证明)的予以更换,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退货:购货后90天(木料自身存在虫源,发生原发性活性生虫的1年)内,同一产品发生危及人体安全健康及断榫、断料、开焊、塌陷、断簧、弹簧刺出、锈蚀、生虫、饰面鼓起分层,皮、布开裂、变色,漆层、镀层脱落,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等严重问题;或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换货后仍无法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的;或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或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或合同约定有承诺退货、退款的予以退货。退货时,应按原购价一次清退货款。如果消费者不愿更换、退货,要求继续修理的,生产者、经营者应满足消费者修理要求。

3实木家具有三包规定么

有三包规定。

2019年10月20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家具售后服务要求》国家标准提出,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

按照《家具售后服务要求》的规定,服务方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为其进行相关培训。服务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等服务,并根据顾客的需要或双方的协议对顾客进行技术培训,以便顾客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结构特点,并能正常使用、操作与维护。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包期内,家具产品如果需要维修或是退换货,都有哪些新规定?记者了解到,家具产品的销售方应当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并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时,在三包期内的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

退货时,销售方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换货时,销售方应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或经双方协商的其他规格型号、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三包期限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顾客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并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家具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原则

4家具三包标准

家具产品“三包”指的是包修、包换、包退。“三包”从开具购物凭证之日起算,期限一年。然而,目前家具行业的“三包”规定在执行中存在5大难点,制约着消费者的维权行为。

难点一:订货后,双方因违约金纠缠不清。《家具售后三包办 法》规定,如果消费者违约,要求取消订货,应扣缴所订家具总额1%至5%的违约金,可是按照《合同法》,经营者可以不退消费者订金,或者按照所订家具总额 的20%收取违约金,消费者违约后,执行《家具售后三包办法》有些困难。

家具三包标准

难点二:退换是收折旧费,还是给消费者5%补偿?《家具售后三包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符合换货条件的,消费者换货时,经营者应适当收取折旧费。 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则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标准的,消费者要求退货时,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如果保修 期内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除了免费给消费者更换或者退货,还要按照不低于商品销售价款的5%补偿消费者。”因此,换货是应该收消费者的折旧费,还 是给消费者5%的补偿成为一个难点。

难点三:货到家后,有质量问题只管修,不能退、换合理吗?《家具售后三包办法》规定,经营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义务,可是有时消费 者发现,刚刚送到家的家具存在色差、磕碰、裂痕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时,商家却坚持货送到家就开始履行“三包”,实行先修,修两次才给换,要退的话则 必须由质监部门出具证明。《家具售后三包办法》中没有“三包”规定中的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条款。

家具三包标准

难点四:处理品不“三包”、不具体。《家具售后三包办法》规定,特殊商品(残次品或处理品)应注明,表示双方认可,厂家可以不负“三包”责任。 可是商家却演化成“凡是打折、降价、老款商品都成处理品,不退不换不‘三包’”。据介绍,这样的规定不合理,应该注明“凡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处理的商品都应 该负责‘三包’”。

难点五:更换一套家具中的一件,如何计算保修期?有消费者投诉称,一套家具中只有椅子坏了,而大柜、床、餐桌等都没坏,厂家给换了椅子后,刚刚 出了一年的保修期,椅子又坏了,商家表示,出了一年的保修期,不能再更换。而消费者却表示,椅子刚刚换了一个月,商家必须负责。

5实木家具有三包规定么

有三包规定。

2019年10月20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家具售后服务要求》国家标准提出,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

按照《家具售后服务要求》的规定,服务方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为其进行相关培训。服务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等服务,并根据顾客的需要或双方的协议对顾客进行技术培训,以便顾客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结构特点,并能正常使用、操作与维护。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包期内,家具产品如果需要维修或是退换货,都有哪些新规定?记者了解到,家具产品的销售方应当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并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时,在三包期内的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

退货时,销售方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换货时,销售方应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或经双方协商的其他规格型号、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三包期限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顾客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并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家具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原则

6实木家具有三包规定么

有三包规定。

2019年10月20日,一批新的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家具售后服务要求》国家标准提出,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木家具、金属家具、竹家具、藤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石材家具的三包期限均为1年;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红木家具、软体家具的三包期限则为2年。

按照《家具售后服务要求》的规定,服务方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为其进行相关培训。服务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等服务,并根据顾客的需要或双方的协议对顾客进行技术培训,以便顾客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结构特点,并能正常使用、操作与维护。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包期内,家具产品如果需要维修或是退换货,都有哪些新规定?记者了解到,家具产品的销售方应当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并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时,在三包期内的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

退货时,销售方应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换货时,销售方应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或经双方协商的其他规格型号、样式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三包期限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顾客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并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家具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原则

7家具三包规定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普通家具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名贵硬木家具和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两年。其中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包括木家具断榫、可视部位明显变形、结构松动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木料生虫;金属家具焊接点断裂;弹簧软床垫弹簧刺出、严重塌陷、断簧;沙发结构断裂、座簧塌陷、皮革面断裂等),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商家不得收取折旧费。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在 “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有同规格型号、同样式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最高不超过原购买价格的0.1%,每日收取折旧费。
但是,也有些情况不属于 “三包”范畴,包括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 “三包”责任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有效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买的产品属 “三包”有效期内的。

给你一个上海家具三包规则的参考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商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地、厂名、型号、等级、标 准、价格、基辅料等标识,且要有核价证明。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文中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采用标准、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产品标准、实物与样品同等质量的合格家具产品。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卖买。
(一)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卖买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三包\\\"凭证及产品说明书面文本。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家具商品。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逶。家具产品售出后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乘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三包\\\"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三包\\\"自开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一) 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 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 包退: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第五条 \\\"三包\\\"服务
在\\\"三包\\\"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答复,在答复后的三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三包\\\"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 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的;
(四)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 超过\\\"三包\\\"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下列情况者,生产者经营者可以收取到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 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企业也同意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收到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规则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则是家具产品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上海地区生产、销售的各类家具产品。鼓励各企业制定严于本规则的\\\"三包\\\"细则。
上海地区各家具企业应共同自律遵守好本规则。如有发生严重违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由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会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8软体家具三包期限是多久?

家具三包规定介绍:
第一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第五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的服务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责任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修、换、退”的明确答复,在答复后的二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家具三包规定责任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属合格品范围内有下列情况者,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定型家具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 %/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销售者也同意消费者退货要求的,收取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定制家具要求退货的按约定办理。
第九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责任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10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11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12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家具三包:家具三包规定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